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单位:
《平乡县道路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0日
平乡县道路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关于抓好重点道路扬尘问题整改的要求,为切实抓好我县道路扬尘污染整治,持续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结合平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强化监管责任,采取综合措施,全面加强县域道路扬尘管控,形成道路扬尘治理长效机制,为做好当前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整治范围
国省干线、重要县乡道路和农村公路,公路两侧可视范围。
(二)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达到道路路面干净整洁,无渣土泥土、无污水沉积、无乱堆乱放、无抛撒滴漏、车辆通过无扬尘;公路沿线门店等经营性场所门前、广场等干净整洁,无裸露地表。平交道口全部硬化,防止车辆带泥上路。
(三)责任分工
1.公路沿线门店管理:①督促公路沿线门店落实“门前五包”制度(包卫生、包绿化、包市政公用设施、包建筑物容貌、包秩序);②门店前与公路连接部位必须全部硬化,未硬化部分必须进行高标准绿化,确保无裸露地表,严防带泥上路;③严禁向路沟内排放污水、堆放垃圾。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2.公路路面、边沟管理:①对重点道路实施机械化清扫,确保路面整洁无扬尘;②加强道路巡查,及时清理路界内垃圾、路面抛撒遗漏;③及时修复路面病害,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属地乡(镇、街道)
3.强化道路执法:①依托油召联合治超站开展联合治超行动,最大限度降低国省干线超限超载率。
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
②开展货车抛撒遗漏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③加强路政管理,对占路摆摊设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乱搭乱建等侵占路产路权的行为依法进行清理、查处。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4.平交路口管理:对于已经过审批的合规平交路口进行标准化硬化,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硬化长度,增设管涵,确保排水顺畅;对未审批的非法平交路口予以取缔;优化平交路口存量,做好恢复公路边沟绿植工作。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属地乡(镇、街道)
5.停车场管理:对无合法手续、不符合硬化条件的停车场,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对具备营业条件的停车场,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采取清扫、洒水等抑尘措施,确保场区内及出入口干净整洁、无扬尘;停车场地要全部硬化、绿化,无裸露地表。
责任单位:由县公安交警大队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平乡分局、属地乡(镇、街道)积极配合。
6.洗车(加水)点管理:①洗车(加水)点应在公路用地以外。②洗车(加水)点要具备不低于10米长、5米宽的洗车停车场地,停车场地必须硬化。③洗车(加水)点要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装置,严禁向公路路面、路沟内排放污水。④对照上述标准,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属地乡(镇、街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高度重视,认真安排,精心组织,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将具体任务落实到人头,确保道路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建立协调机制,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县财政部门要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有效开展。
(三)加强督促检查。县两办督查室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部署不及时、职责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平乡县道路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平乡县道路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