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高新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平乡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请各单位抓好贯彻落实。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3日
平乡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一、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突发事件响应要求》《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邢台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并与《平乡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
二、目标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职责明确;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整合资源,信息共享。
三、组织机构
(一)平乡县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政 委:戴建亮 县委书记
指 挥 长:王忠献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宋 云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指 挥 长:由各分管县领导担任
主要职责:研究、解决全县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年度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制定、修改和实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现场指挥部
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县应急指挥部下设4个现场指挥部:
1.自然灾害指挥部(指挥长:宋云)
主要负责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应急处置工作。
2.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指挥长:宋云)
主要负责危化、工矿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安全、职业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食品安全事件指挥部(指挥长:徐军岭)
主要负责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火灾及社会安全事件指挥部(指挥长:刘金林)
主要负责火灾、恐怖袭击、民族宗教、经济安全、网络与信息安全、社会稳定、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应急处置工作。
5.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指挥长:信文静)
主要负责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职业危害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6.交通、建设、能源事故指挥部(指挥长:刘建功)
主要负责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燃气、公共设施等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7.生态环境事件指挥部(指挥长:王自安)
主要负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三)办事机构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县应急指挥部的常设性、综合性应急管理机构,设在县应急管理局,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承担县应急指挥部的各类信息统计和报送及日常工作。
各现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相应行业主管部门,主任由主要负责人兼任,承担相关行业突发事件、事故信息统计报送和现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各乡镇(办)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了解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工作组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应急工作组,由相关部门组成,具体职责由主要负责人承担:
1.抢险救援组: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城管局等
负责组织抢险救援力量进行现场处置,根据需要随时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
2.技术指导组:各行业系统专家团队
负责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制定处置方案;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事故发展趋势,为现场处置提供技术指导。
3.医疗救治组:卫健局
负责调度全县医疗卫生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对现场伤病员医疗救治、临时安置点疫情防控消杀工作;组织心理卫生专家开展心理咨询救助。
4.舆情处置组:宣传部、网信办、融媒体中心
负责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新闻发布,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做好线上线下舆情管控工作。
5.秩序维护组:公安局
负责事发地秩序维护工作,确保运输畅通,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保证被疏散人员的人身安全。
6.后勤保障组:财政局、发改局、交通局、供电公司、移动、联通、电信
负责安排突发事件经费预算,突发事件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的调运、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物资筹备发放和电力、通信等能源保供工作。
附件1:平乡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框架图
附件2:平乡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附件3:平乡县应急处置专家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