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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人民政府关于为平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供地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11-09   来源: 政府办公室   体裁分类:平政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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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报来《关于为平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供地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以划拨方式为平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供地36700平方米(55.05亩),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用于平乡县城西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

宗地规划指标要求按照《平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平乡县城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规划条件》(平自然规划〔2023〕54号)文件执行。

该宗建设用地价款按成本价缴纳。

望你局接此批复后,尽快办理手续。

特此批复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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