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报来《关于有偿收回河北常青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有偿收回河北常青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66583.06平方米(99.87亩),注销土地使用证号为:《冀(2023)平乡县不动产权第001127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纳入到县土地储备中心,待有项目另行供应。
二、同意该宗土地的收回补偿价为2317.09万元,待国有建设用地收储手续完成后由财政列支补偿给河北常青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待该宗地重新规划后另行出让。
望你局接此批复后,尽快办理土地使用权收储手续。
特此批复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