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河北平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的划拨供地手续的申请》已收悉,经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位于河北平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经九街东侧、漳河大道西侧,本项目新增建设用地0.2528公顷划拨给平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用于河北平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用地。
同意该项目以划拨形式供地,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落实政策,积极办理手续,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特此批复。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4日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河北平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的划拨供地手续的申请》已收悉,经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位于河北平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经九街东侧、漳河大道西侧,本项目新增建设用地0.2528公顷划拨给平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用于河北平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用地。
同意该项目以划拨形式供地,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落实政策,积极办理手续,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特此批复。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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