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2018年以来到村到户资产收益项目
续签协议的批复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济林源农林有限责任公司:
你们单位报来的《关于对2018年以来到村到户资产收益项目续签协议的请示》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1.同意将全县2018年以来的到村到户资产收益项目协议再续签2年至2025年12月底,并将到村资产收益项目的原收益6%调整为5.4%,为保证已脱贫户稳定增收,到户资产收益项目保持原收益6%不变。
2.县农业农村局要认真做好续签协议的各项事宜。
3.县济林源农林有限责任公司要切实保障已脱贫户及项目村收益,及时足额拨付收益资金。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