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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平乡县2023年第1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地块复垦验收批复

发布日期: 2024-03-18   来源: 政府办公室   体裁分类:平政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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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申请验收的《平乡县2023年第1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地块复垦,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办字〔2012〕11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调剂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148号)等文件要求,县政府组织相关专家和村民代表对竣工项目进行了验收。该项目耕地质量等别、工程数量和质量达到了规划设计的要求,项目资料保存完整,项目总投资72.565404万元,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通过验收。

该项目拆旧区总规模1.3公顷,项目总投资72.565404万元。涉及平乡县寻召乡王洪康村1个行政村,复垦前全部为村庄用地。复垦后新增耕地1.0099公顷(二级地类为水浇地,平均质量等别为国家利用等9等,不低于周边原有耕地等别)。 

你局接此通知后,及时将验收结果及相关信息录入自然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及时做好土地变更登记,并监督耕种,防止撂荒和改变用途。

特此通知。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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