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报来《关于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平乡县供电分公司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请示》收悉,为明晰产权,维护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平乡县得隆电力器械工程有限公司(现名称为:邢台兴力集团有限公司平乡分公司)申请注销“平房权证平房02字第63号”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同意将原国网河北平乡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更名为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平乡县供电分公司,并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望你局接此批复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