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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平乡县河古庙镇董固村等两个村土地整治 (占补平衡)项目立项信息核实申请的函

发布日期: 2022-06-15   来源: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体裁分类:平政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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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河北省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冀自然资规〔2022〕1号)及《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转发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的通知》(邢自然字〔2022〕25号)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和实地查看,该项目规划合理,地类正确,面积准确,不在林业发展规划范围内,对生态环境不产生影响,适宜开发成耕地,预算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评定,该项目符合立项条件,通过评审,我县于2022年6月13日下达了该项目立项通知书,立项文号:平政字〔2022〕36号。

该占补平衡项目涉及河古庙镇陈家庄和董固村2个村,总面积12.8484公顷,预计新增耕地12.8073公顷,新增耕地地类全部为水浇地。按照《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设计新增耕地的平均质量等别为10等(国家利用等),不低于周边原有耕地利用等别。

 该项目选址合理、地类正确、面积准确,权属清晰无争议,资料齐全,立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现申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项目立项信息进行核实。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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