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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平乡县2021年第1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废弃砖瓦窑)拆旧地块复垦验收信息核实的函

发布日期: 2025-04-14   来源: 政府办公室   体裁分类:平政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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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平乡县2021年第1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于2021年9月30日取得河北省政府下达批复(冀政增减挂钩函〔2021〕215号),现已竣工。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办字〔2012〕11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调剂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14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县政府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并于2025年4月14日下达了验收批复,验收文号为:平政字〔2025〕14号。

该项目拆旧区总规模2.5257公顷,项目总投资44.936915万元。涉及平乡县节固镇节固村1个行政村,复垦前全部为工矿用地。复垦后新增耕地2.3753公顷(二级地类为水浇地,平均质量等别为国家利用等别12等,不低于周边原有耕地等别)。 

该项目地类正确,面积准确,符合土地整治规划,立项、实施和验收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现申请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平乡县2021年第1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废弃砖瓦窑)拆旧地块复垦验收信息进行核实。

此函。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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