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有关部门:
《平乡县落实市2026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平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31日
平乡县落实市2026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26年在全县继续实施民生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便民工程。城市居民小区新增设智能回收箱(或具备智能回收功能的回收屋)3组。(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建设改造农村公路25公里。(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三、农村物流服务提升工程。加快推动农村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县级基本建成集客运、物流、旅游、商贸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运输服务站,新增农村客货邮合作站点1个,积极参与省级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创建。(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四、中小学校教室照明和体育场地改造提升工程。完成300间中小学校教室照明和2块体育场地改造提升。(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五、中小学生脊柱侧弯防控工程。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生脊柱侧弯筛查,做好脊柱健康知识宣传,组织人员参加省级脊柱侧弯技术培训,对脊柱侧弯学生开展自愿性干预治疗,保障中小学生脊柱健康。(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六、孕妇产前基因免费筛查民生工程。为全县孕妇(含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免费提供无创产前基因筛查和耳聋基因筛查服务,在孕期开展唐氏综合征和听力障碍筛查、诊断和干预,实现目标人群应筛尽筛。(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七、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工程。鼓励有条件幼儿园向下延伸,招收2-3岁幼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带头,利用存量场地为职工办普惠托育,推行公建民营,鼓励连锁品牌,水电气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鼓励支持有条件培训学校开设培训育婴师、保育员班次。(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八、乡村医生队伍培训工程。按照“能力导向、需求驱动、分层实施”原则,采用“请上来”、“走下去”与“线上学”相结合的培训形式。对全县73名纳入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完成线下培训,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九、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培育标准化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家,新增取证养老护理员13人,推动全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十、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持续推进低保、特困等基本生活救助提质增效,对全县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十一、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工程。对我县符合条件的农村和城镇低保、特困等“两癌”(宫颈癌和乳腺癌)患病妇女实施救助。(责任单位:县妇联)
十二、“河北福嫂·燕赵家政”提质扩容工程。选树五星级“河北福嫂”等系列福嫂典型2名,培育河北省巾帼家政服务驿站1个,开展巾帼家政服务进社区(乡村)活动30场。(责任单位:县妇联)
十三、就业促进工程。开展现场招聘活动场次4次,组织职业技能培训700人,失业人员就业创业987人。(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四、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开展文化进基层惠民演出62场。(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十五、体育惠民工程。更新维护健身路径27条,开展足球、篮球、乒乓球、棋牌项目联赛4场。(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十六、精准助残服务工程。全年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辅助器具适配、职业培训和就业、托养、助学、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评定补贴等服务2185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县残联)
十七、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程。对重点人群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服务260件,让重点人群享受到优质高效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十八、人口管理服务便民工程。实现新生儿出生登记、人口信息副项变更、户籍类证明开具等17项人口管理业务全省通办。(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十九、供电能力薄弱住宅小区提升工程。完成11个非直供电住宅小区的直供电改造。(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
工程实施过程中,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各相关单位定期协调调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职能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强化业务指导,扎实推动民生工程有序实施。各单位要健全推进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相关任务目标力争于2026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12月底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公安机关备案 1305000200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