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全面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经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井长制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平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
关于全面推行井长制的意见
为加强水资源监督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监管工作制度化、监管流程规范化、违法处置刚性化,全面提升各级水资源管理水平。按照《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示范县项目建设的通知》精神,现就全面推行井长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把水资源作为刚性约束,实现以水定地、以水定产的目标,创新地下水取水井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落实制度,保护地下水。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制定的水资源管理政策法规,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实现管理制度化,使用科学化。
--科学统筹,深化体系建设。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制度,以合理分水、管住用水为目标,做好水资源的节约和高效开发利用。
--分级负责,健全责任体系。加强党委领导,建立健全以乡镇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总负责,分管领导分区负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逐级明确职责,层层压实责任。
三、健全组织体系
(一)分级设立井长
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井长体系。县级设立总井长和县级井长,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井长,各分包乡(镇)的县级负责同志担任县级井长;乡(镇)设立乡级井长,由各乡(镇)长担任乡级井长;村级井长由各村支部书记担任,各村设立副井长,由机井所有者(承包者)担任。县级设置井长制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县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县水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和县电力局局长担任。
(二)分级建立井长联席会议制度。
县级井长联席会议由县级总井长、井长,乡级井长、村级井长组成。县级井长联席会议协作部门为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电力局、属地乡镇等,各协作部门确定1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
县级井长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主要调度井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井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各乡(镇)根据本乡镇实际,建立井长会议制度。
(三)工作职责
1.县级总井长、井长负责督查指导各乡镇按井长制要求开展工作,督促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履行井长制相关职责。
2.乡级井长负责督查指导各村按井长制要求开展工作;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制定的水资源管理政策法规,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执行县级井长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取水计划和指令。
3.村级井长、副井长主要负责执行县、乡镇级井长及井长办公室的取水计划和指令;承担所负责取水井的日常管理维护职责;科学安排轮灌次序及周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
下级井长对上级井长负责,上级井长对下级井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4.井长办公室承担县级井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制订井长制年度任务清单,落实井长确定的事项。组织井长制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定期或不定期向井长报告机井管理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落实井长决定事项,承办井长会议,协助井长履职尽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相关单位职责。县水务局负责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制定的水资源管理政策法规,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做好地下水资源管理和取水许可管理工作,实行计划用水、定额管理,监督规范机井使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各乡镇科学适时进行农业灌溉,配合县水务局做好水资源的节约和地下水高效开发利用等工作。县电力局配合县水务局做好“以电折水”、计划用水、定额管理落实、水资源的节约等工作。
(二)机井管理。充分发挥井长作用,实现网格化管理。全县每眼机井井屋加挂三把锁,乡镇包村干部、村级包井干部和机井所有人分别掌握一把锁的钥匙,需要浇地时须三人同意方可,避免抽取地下水的随意性,确保机井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政府与村委作为推行井长制的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抓紧制定出台相关落实措施,落实必要的经费保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到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建立井长制。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井长会议、信息公开、部门协作、工作督查等制度,形成配套齐全、设置合理、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工作制度,不断提升水资源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加大宣传引导。建立井长制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井长名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介大力开展井长制宣传,形成知晓、支持和推进井长制工作的社会氛围。
(四)严格考核奖惩。建立井长制考核指标体系,上一级井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井长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乡镇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责成限期整改。
乡镇级井长办公室每年12月20日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井长制情况报县井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