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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平乡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2-16   来源: 政府办公室   体裁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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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北省重大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平乡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要求,及时起草决策草案并征求意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审议决策。

二、各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全过程记录。要将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及时整理,确保决策档案的齐全、完整,方便今后工作备查。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要按照相关程序及时调整。

四、《平乡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平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

 


 

平乡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程序要求

1

《河北平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高新区管委会

国家、省相关文件

国家、省、市和县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规定

2

《平乡县主城区合流管网改造及内涝治理项目》

县城管局

国家、省相关文件

国家、省、市和县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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