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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公安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 2020-02-18   来源: 公安局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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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公安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序号 执法环节、活动、场所 记录内容 记录方式
  受案环节    
1 接收证据材料 接收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提供的重要证据材料。 录音、录像
2 现场执法执勤 日常执法执勤活动,现场处置。 录音、录像
  调查取证环节    
3 询问 询问违法嫌疑人、被害人、证人。 录音、录像
4 勘验、检查 对违法行为案发现场进行勘察;
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检查。
录音、录像
5 辨认 让违法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对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场所或者违法嫌疑人进行辨认。 录音、录像
  证据保全环节    
6 查封 对从事无证经营活动的场所、设施、物品,进行依法查封情况。 录音、录像
7 扣押、扣留 与治安案件、出入境管理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进行扣押、扣留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适用扣留的车辆、机动车驾驶证。
录音、录像
8 抽样取证 采用随机的方式、依法抽取样品以认定本品的品质特征的情况。 录音、录像
9 先行登记保存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进行先行登记保存。 录音、录像
  听证环节    
10 听证过程 听证开始至听证结束的过程。 录音、录像
11 执法办案场所 公安机关办案区的执法办案活动。 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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