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河北省政府 |  邢台市政府

官方微信 | 

搜索

平乡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转发省依法行政办《关于做好司法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

发布日期: 2020-10-26   来源: 司法局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字体:【  】 【打印】 分享至:

平乡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转发省依法行政办《关于做好司法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行动有关工作的

通知》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工作,做好迎接司法部、省专项监督行动,现将河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司法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冀依法行政办[2020]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就有关要求一并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监督工作,把迎接专项监督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周密安排、精心部署,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好迎检各项工作。本次专项监督相关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二)自查整改。各部门要逐条对照《通知》的监督内容以及《邢台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回头看”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回头看”的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要在自查的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0月30日前报平乡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法制办),电子版发送pxxsfjfzb@163.com。自查报告反映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相关建议的篇幅应达到报告总篇幅的50%以上,各部门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切实整改到位。

(三)督导核查。上级专项监督的具体时间、方式确定后,县司法局将及时通知各有关单位,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成督导组,对各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附件:《通知》(冀依法行政办[2020]6号

 

平乡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5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

温馨提示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提示:如果【到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注册】无法正常使用,您可以选择【本站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