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服务指南(2019版)
一、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 、《河北省绿化条例》、《河北省燃气管理办法》、《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执法权限:行使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权。
三、救济途径:
1.享有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2.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城管中队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邢台市城管局或平乡县司法局提出行政复议;向平乡县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四、投诉举报:
1.投诉举报的方式及途径:举报电话:0319-7866938。
2.投诉举报的受理条件:对投诉举报调查核实后,如情况基本属实,我局予以受理。
3.反馈程序:对情况属实的,做出受理决定,书面或电话告知投诉举报人,对查无实据的,做出不予受理决定,书面或电话告知投诉举报人。
五、办公地址:平乡县文明路城管局
六、办公电话:7866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