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文旅局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 | ||||||||||
单位名称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子项 | 事项类型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检查内容 | 是否适用 | 备注 |
平乡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1 | 对全县广播电视广告、医疗养生类节目、频率 频道、互联网视听节目进行检查 | 广播电视广告、医疗养生类节目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六条;《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五条、第四十二条、第五十条;《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 网络监测、实地检查 | 违规广播电视广告和医疗养生类节目。 | 是 | |
广播电视频率频道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 | 网络监测、实地检查 | 擅自设立广播电视频率频道,擅自传送违规广播电视节目。 | 否 | ||||||
互联网视听节目 |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 网络检查 | 违规互联网视听节目。 | 是 | ||||||
2 | 广播电视播出、传输情况监督检查 | 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网络安全和设施保护情况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五条、第三章、第五十二条;《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 | 实地检查和网络监测 | 全县广播电视播出、传输机构是否根据法规条例落实各项安全播出、网络安全和设施保护规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广播电视技术系统配置是否安全可靠,重要信息系统是否经过安全保护等级测评,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 否 |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三条。 | 实地检查 | 是否存在涂改、租借、转让、出售和伪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是否制作并向境外提供含有《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禁止内容的节目;发行电视剧、动画片等广播电视节目,是否取得相应的发行许可;是否有境外资本流入。 | 否 | |||||||
全县广播电视无线传输秩序情况监督检查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三章、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一条;《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 | 实地检查和网络监测 | 全县广播电视播出、传输机构是否根据法规条例规定开展广播电视节目的播出、传输,有无擅自占用无线频率、频段情况,有无擅自改变已经批准播出频率、频段技术参数的情况,及其他违规情况。 | 否 | ||||||
3 | 全县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工作监督检查 | 全县卫星电视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 | 实地检查 | 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的单位是否经过审批,经过审批允许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在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和使用中是否存在违规问题,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单位是否取得相应资质,在开展安装服务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