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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日期: 2020-12-18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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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案情简介处罚
措施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备注
1平市监处字(2020)531号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平乡县海河快餐店郭合杰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违反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第一款,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行政处罚平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平市监处字(2020)535号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平乡县杨平快餐店杨丽波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违反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第一款,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行政处罚平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平市监处字(2020)532号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平乡县宁家快餐店王海库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违反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第一款,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行政处罚平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平市监处字(2020)530号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平乡县吴春红快餐店曹振宇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违反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第一款,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行政处罚平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平市监处字(2020)533号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平乡县孙大帅快餐店王丽娟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违反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第一款,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行政处罚平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平市监处字(2020)534号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平乡县雪平快餐店徐雪平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违反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第一款,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行政处罚平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7平市监处字(2020)536号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平乡县玉娟小吃店王东星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违反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第一款,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行政处罚平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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