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9日,我局开展2021年度房地产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按照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房地产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本次执法行动的执法人员,抽查企业进行了随机抽取,抽取结果如下:
一、随机抽查执法人员2人。
王晓华 李岩
二、随机抽查企业1家。
平乡县惠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三、检查情况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检查了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设施、电梯设备维护保养和日常巡查是否按规定进行、有无记录,各种消防标识和标线是否明显、有无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企业有无消防预案和组织演练。物业服务企业是否针对电动自行车禁入电梯、违规停放在楼宇大厅和安全出口处制定相应规定并严格执行。物业服务企业是否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是否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服务一并委托给第三人或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物业服务企业是否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就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 物业服务企业是否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经营中存在三种违法行为:一是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二是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三是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情况。 合同是否已在属地区县住建局部门备案:2021年5月1日以后开展的物业服务行业招投标工作是否已按要求进行并做好相关备案工作,合同文本是否按照省厅印发的合同示范文签订。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公示相关信息的行为,如不公示共有部分收益、不明码标价、服务承诺等,是否存在擅自上涨价格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要求进行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的情况。物业服务企业未主动通过省物业服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信用等级、存在隐性失信风险的。其他存在违反物业服务行业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行为。检查中未发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