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服务对象办事,提高行政审批局的服务质量,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优化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结合行政审批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被服务对象最先询问和受理的窗口为首办责任窗口,经办人为首问首办责任人,首问首办责任人对服务对象询问的问题和需办理事项有义务进行解答或提供帮助,不得借故推诿。
属首问首办责任窗口职责范围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即向当事人一次性解释清楚有关办理事项所需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
不属于首问首办责任窗口职责范围的,首问首办责任人要负责引导办事的服务对象到相关窗口,交相关窗口办理,必要时做好联络和协调工作。
由首问首办责任人引见的第一位负责承办服务对象需办事项的工作人员为相关窗口负责人。相关窗口责任人要按照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时限要求,将服务对象需办事项快捷及时、认真负责地办理完毕,不得推诿、超时。
五、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首办责任人不清楚承办窗口的,首问首办责任人要及时请示领导,协助、协调有关窗口一同解决。
六、服务对象需办理事项因政策规定等原因不能办理的,首问首办责任人或相关窗口责任人要耐心地做好政策解释和说服工作。
七、审批局各窗口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首问首办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者按照中心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