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教育局是县政府主管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人秘综合股、教育股、财务与发展规划股3个行政股室,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二)承担所属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三)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意识形态和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督促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在各级各类学校的贯彻落实。
(四)负责全县各类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县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指导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和德育课程教育教学。
(五)统筹管理教育系统人才工作。
(六)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七)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九)负责基础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负责义务教育的协调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研究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政策,组织编写、审定基础教育阶段的地方教材,推进素质教育。
(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政策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的地方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负责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的指导工作。
(十一)指导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学校(幼儿园)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
(十ニ)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的教育援助。
(十三)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和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教师工作。贯彻落实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工作,负责全县教师教育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系统人オ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教育系统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工作。
(十五)负责本系统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和内部审计,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十六)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平乡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拟订全县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组织开展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承担平乡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指导全县老年教育工作。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赵红达
职 务: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方式:0319——7999901
邮 编: 054500
地 址:平乡县建设大街南段路东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17:3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