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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古庙镇人民政府机构信息

发布日期: 2023-01-12   来源: 河古庙镇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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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古庙镇下设9个工作机构,规格均为股级: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

协助党委、政府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综合协调、上呈下达、会议组织和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做好组织、干部、机构编制、人事、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畅通信访渠道,处理来信、接待来访;按权限负责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等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编制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计划;

综合管理财政收支、编制财政计划、制订财政预算草案和审编年度决算;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民委员会成立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按分工和权限负责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农村财会人员的指导培训工作;加强党对农村经济建设的领导,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负责党委自身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负责下级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对下级党组织的成立或撤销作出决定;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扩大新兴领域党建有效覆盖;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做好人才服务工作,发现、培养、推荐党员和群众中的优秀人才;

(三)应急管理办公室

加强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辖区防汛抗洪、抗旱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防灾减灾等相关工作;依法做好本辖区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加强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负责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做好自然灾害风险排查、隐患治理、救助准备,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救助、灾后救助和救助款物管理等工作;负责本辖区的消防工作,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履行辖区护林和森林草原防火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开展宣传教育,组织防火巡查巡护、组建火灾扑救队伍,做好防灭火物资储备,制定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做好火灾预防扑救;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本辖区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土地调查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统计工作,履行统计职责,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国家规定的周期性普查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检查;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市容、村容和环境卫生、农村生活污水管理责任;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职责;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地下水相关管理和监督工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好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组织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配合做好联合巡察工作,及时查处影响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行为;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负责辖区自然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和草原建设保护利用工作;加强辖区内的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改善人居环境工作。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用水管理等相关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队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统一承担辖区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的责任,在辖区按照目录清单集中行使城市管理、环境保护、住房建设、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卫生计生、农业林业、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检查权和相对集中简易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辖区内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将日常巡逻中的执法信息上传、推送到县级综合执法平台,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与县级执法部门的联系,配合县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协助解决各类突发性和应急性事件;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承担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就业援助等就业服务工作;负责本辖区爱国卫生日常工作;指导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按权限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按权限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辖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组织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经济补贴等扶持政策措施,组织、指导社会各界参与居家养老和空巢、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引导和扶持农业机械服务组织的发展,做好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广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当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生产者对农业有害生物实施综合治理;按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及时上报有关单位和个人报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依法组织群众协助做好本辖区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组织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负责本辖区农村扶贫开发的具体实施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退役军人服务站

依照法定权限,做好本辖区的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拥军优属、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负责辖区网格员队伍管理,组织开展辖区网格管理各类信息的综合采集、录入和分类处理;负责开展辖区经济社会相关数据收集整理和统计上报;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应用力度,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主要联系人:闫晓松。

职      务:河古庙镇党委书记

联系电话:0319-7884159

办公地址:平乡县恒驰西路河古庙镇政府河古庙镇委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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