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平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中共平乡县委、县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实行合署办公、一套机构,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共平乡县委、县人民政府授权或委托履行组织领导、发展规划、协调服务、招商引资等相关职能。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平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
(二)负责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其他领域专项规划,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开发区党的建设、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开发区意识形态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新闻宣传、对外宣传和社会舆论引导,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管理工作。
(七)负责开发区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创新、统计、商务等方面经济发展工作。
(八)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
(九)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按照权限审批或审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进出口贸易和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十)负责开发区财政、审计、金融、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下属投融资平台管理。
(十一)负责开发区的城市建设、城市综合管理,协调指导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十二)负责统筹协调开发区应急管理工作,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十三)负责协调、管理有关部门设在平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张险峰
职 务:河北平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联系电话:0319-7885022
联系邮箱:pxxgxq@163.com
办公地址:平乡县河古庙镇邢临路北丰和路西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4:30-17:30(夏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