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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 2023-01-12   来源: 医保局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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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医药基金管理股。

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公文审核、文电、机要、督办、信访、档案、值班、标准化建设、安全保卫和局内应急管理。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信息宣传,组织网络舆情监测及应对工作。制定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窗口单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考核奖励、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财务报告。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

(二)医药基金管理股。

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省市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以及相关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管理办法。贯彻落实省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一次性医用耗材目录。制定和调整县乡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工作。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组织实施县级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负  责  人:谷朝勋  

职       务: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319-2971233

办公地址:平乡县第二行政办公区(平乡县丰州镇振兴大街106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4:30-17:30(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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