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一、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人事综合管理股、专技职称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股、就业指导股、职业能力建设股、网络信息股、劳监股、劳监大队。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按照管理权限贯彻落实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公平就业,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加强就业服务和就业培训,组织实施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按规定负责中专以上毕业生(非师范类)的就业工作。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金统筹办法,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金统筹办法,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执行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拟订人才工作有关目标,参与全县人才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承办有关人才工作。负责并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负责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综合管理全县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按规定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平乡县中华路8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319-7839676
负责人:李勤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