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平乡县委县直工委为中共平乡县委派出机构,统一领导县直机关各部门党的工作,作为县委工作机关,机构规格正科级。内设综合办公室、组织宣传股。
二、主要职责
(一)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县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指导县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彻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三)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四)对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县委报告。
(五)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县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六)配合县委有关部门抓好县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和县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七)督促指导县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县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八)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工作。
(九)领导县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十)了解掌握县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人民武装工作。领导县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
(十二)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县直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干部教育培训重点任务。
(十三)协助有关部门协调县直机关各部门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离退休干部和老龄等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 责 人:李诚豪
职 务:县直工委书记
联系电话:0319-7832243
邮 箱:pxxxzgw@163.com
地 址:平乡县中华路83号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17:3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