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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卫生健康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 2024-11-26   来源: 卫生健康局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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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设机构

平乡县卫生健康局(加挂平乡县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平乡县疾病预防控制局牌子),内设办公室、财务股、医政药政股、法制监督股、基层卫生健康股、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健康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老龄健康与医养结合股,8个股室。辖平乡县人民医院、平乡县第二医院、平乡县中医院、平乡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平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平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平乡县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大队、平乡县卫生学校、平乡县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平乡县药具站、平乡县直计生服务站和7所乡镇(中心)卫生院,18个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二、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中医药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地方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全县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参与拟订药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一)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 责 人:贺建涛

职    务:平乡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319-7832579

办公地址:平乡县丰州镇三合街164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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