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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对平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05-25   来源: 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体裁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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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村庄文化广场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文化广场建设主体属于乡镇,作为文化主管部门,我局也将督促各乡镇加大文化建设投入。

2、由于县财力有限,没有专项文化广场建设资金,下一步我局向县政府提议,积极协调财政资金和争取上级资金,加大文化投资力度。

您对我们的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征询意见表”中,并用“专用信封”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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