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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平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4-23   来源: 住建局   体裁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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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平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

 

王立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燃气公司施工致道路毁坏未恢复”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因实施煤改气过程中,地埋管道施工完成后,部分路面未恢复完成,我局立即责令燃气公司对破坏的路面进行了恢复,现已全部恢复完毕。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征询意见表”中,并用“专用信封”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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