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平乡县田付村镇翟刘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1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大刘庄村,西至尉庄-艾村大车道,南至翟刘庄村地,北至邢刘庄村地区域内的土地,面积约0.037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平乡县行政审批局《平行审审字〔2023〕85号》文件,用于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11月23日开始,由田付村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22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英习(田付村镇) 联系电话:7915138
李志峰(县交通局) 联系电话:7862383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
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平乡县田付村镇邢刘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1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大刘庄村,西至尉庄-艾村大车道,南至翟刘庄村地、邢刘庄村地,北至邢刘庄村地区域内的土地,面积约0.476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平乡县行政审批局《平行审审字〔2023〕85号》文件,用于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11月23日开始,由田付村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22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英习(田付村镇) 联系电话:7915138
李志峰(县交通局) 联系电话:7862383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
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平乡县田付村镇大刘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1、2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1号地块位于东至小漳河,西至邢刘庄村地,南至大刘庄村地,北至大刘庄村地区域内的土地,面积约2.6159公顷;2号地块位于东至前官庄村地,西至小漳河,南至大刘庄村地,北至大刘庄村地区域内的土地,面积约0.495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平乡县行政审批局《平行审审字〔2023〕85号》文件,用于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11月23日开始,由田付村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22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英习(田付村镇) 联系电话:7915138
李志峰(县交通局) 联系电话:7862383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
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平乡县田付村镇后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2、3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2号地块位于东至定魏线,西至前官庄村地,南至后营村地,北至后营村地区域内的土地,面积约1.2976公顷;3号地块位于东至铺上社区地,西至定魏线,南至后营村地,北至后营村地、铺上社区地区域内的土地,面积约3.028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平乡县行政审批局《平行审审字〔2023〕85号》文件,用于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11月23日开始,由田付村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22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英习(田付村镇) 联系电话:7915138
李志峰(县交通局) 联系电话:7862383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
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平乡县田付村镇前官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2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后营村地,西至大刘庄村地,南至前官庄村地,北至前官庄村地区域内的土地,面积约2.605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平乡县行政审批局《平行审审字〔2023〕85号》文件,用于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11月23日开始,由田付村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22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英习(田付村镇) 联系电话:7915138
李志峰(县交通局) 联系电话:7862383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
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平乡县田付村镇五座楼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3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铺上社区地,西至铺上社区地,南至五座楼村地,北至五座楼村地区域内的土地,面积约1.738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平乡县行政审批局《平行审审字〔2023〕85号》文件,用于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11月23日开始,由田付村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22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英习(田付村镇) 联系电话:7915138
李志峰(县交通局) 联系电话:7862383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
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平乡县中华路街道办事处魏阎庄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3、4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3号地块位于东至魏家庄社区地,西至五座楼村地、铺上社区地,南至魏阎庄社区地,北至魏阎庄社区地区域内的土地,面积约2.5985公顷;4号地块位于东至魏阎庄社区地,西至规划东岳大道南延,南至魏阎庄社区地,北至魏家庄社区地区域内的土地,面积约0.035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平乡县行政审批局《平行审审字〔2023〕85号》文件,用于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11月23日开始,由中华路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22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现锐(中华路街道) 联系电话:7837063
李志峰(县交通局) 联系电话:7862383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
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平乡县中华路街道办事处魏家庄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3、4、5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3号地块位于东至规划东岳大道南延,西至魏阎庄社区地,南至魏阎庄社区地,北至魏家庄社区地区域内的土地,面积约0.3339公顷;4号地块位于东至邯黄铁路,西至规划东岳大道南延,南至魏家庄社区地,北至魏家庄社区地区域内的土地,面积约1.5653公顷;5号地块位于东至董家庄村地,西至邯黄铁路,南至魏家庄社区地,北至魏家庄社区地区域内的土地,面积约1.258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平乡县行政审批局《平行审审字〔2023〕85号》文件,用于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11月23日开始,由中华路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22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现锐(中华路街道) 联系电话:7837063
李志峰(县交通局) 联系电话:7862383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
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平乡县中华路街道办事处铺上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3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东至振兴大街南延,西至后营村地,南至铺上社区地、五座楼村地,北至铺上社区地区域内的土地,面积约3.755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平乡县行政审批局《平行审审字〔2023〕85号》文件,用于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11月23日开始,由中华路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22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现锐(中华路街道) 联系电话:7837063
李志峰(县交通局) 联系电话:7862383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
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平乡县中华路街道办事处梁里马村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5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于东至董家庄村地,西至董家庄村地,南至梁里马村地,北至梁里马村地区域内的土地,面积约0.158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平乡县行政审批局《平行审审字〔2023〕85号》文件,用于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11月23日开始,由中华路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22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现锐(中华路街道) 联系电话:7837063
李志峰(县交通局) 联系电话:7862383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
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平乡县中华路街道办事处田禾村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5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丰河路,西至董家村地,南至田禾村地,北至田禾村地区域内的土地,面积约0.609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平乡县行政审批局《平行审审字〔2023〕85号》文件,用于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11月23日开始,由中华路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22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现锐(中华路街道) 联系电话:7837063
李志峰(县交通局) 联系电话:7862383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
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平乡县河古庙镇董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5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田禾村地,西至魏家庄社区地,南至董家庄村地,北至董家庄村地区域内的土地,面积约2.198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平乡县行政审批局《平行审审字〔2023〕85号》文件,用于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11月23日开始,由河古庙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22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民超(河古庙镇) 联系电话:7884159
李志峰(县交通局) 联系电话:7862383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