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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服务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11-20   来源: 人社局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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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


(一)问: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有补贴政策吗?

答: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办小微企业场地租金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

(二)问:创办企业是什么补贴政策?

答: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不包括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并登记就业,且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自创业之日起3年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租赁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5000元。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据实补贴。

(三)1、问:创业担保贷款具体是什么补贴政策?

答: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问:是否需要提供担保,还有什么限制条件?

答:需要提供反担保或房产抵押。限制条件:国家限制行业(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典当、美容)不在创业担保贷款范围内。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借款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3、问: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分别是多少?

答: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问:创业有场地支持吗?

答: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可安排一定比例的场地,免费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提供,支持高质量建设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基地)、集聚区,吸引农民工等就地就近创业就业。

(五)问:有培训吗?

答:面向有意愿的失业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面向有意愿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农民工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的,可按规定在培训地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六)问:向哪些服务部门申请?

答:各县(市、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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