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12月23日开始,平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股对全县各物业服务企业承接小区开展火灾防控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对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共用通道等部位的日常巡查维护和消防安全管理,引导业主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劝阻、制止业主或者使用人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是否有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和防火公约,是否加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是否组织开展电动车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项行动;是否做好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火灾预防等消防安全常识等方面进行检查。
检查当中先后到南湖新城、名仕佳苑、大都锦城、世纪明珠等小区就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检查,并要求物业企业及时提醒业主安全使用电器,防止火灾的发生。同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小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大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相关消防安全部门,坚持安全检查与整改工作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