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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第一次跨部门“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3-07-17   来源: 住建局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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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按照《2023年度平乡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平乡县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开展关于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跨部门联合抽查,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年7月17日至8月10日。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抽查对象为全县所有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抽取比例为20%随机抽取。

三、抽查实施部门

平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抽查内容

(一)住宅小区物业收费公示公开情况;

(二)是否按要求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设施、电梯安全管理工作;

(三)是否存在机动车堵塞消防通道、高空飞线问题;

(四)是否存在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问题。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由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双随机办)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为牵头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协同部门。

2、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本部门抽查工作方案、抽取并分派被抽查对象;负责指导、协调本系统的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对小区物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检查表,并由被检查场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检查表上如实记录。

(三)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方式

1、对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问题,违法行为轻微的,采取教育、建议、提醒等行政指导措施,引导其合法守信经营。

2、违法行为严重,需要立案处理的,检查人员应将问题线索移交给本单位案件查办机构。

3、发现违法问题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经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及时移送相应监管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4、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另行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按照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严格按要求完成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配合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在人员、车辆、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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