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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平乡县世纪花园社区立钊超市经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2-12-26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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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检基本情况

平乡县世纪花园社区立钊超市经营的老式果丹皮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次老式果丹皮是2022年9月16日购入的。

二、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该批次老式果丹皮是2022年9月16日购入的,共购进了1箱,每箱30袋,购进价格为每袋4.9元,销售价格为每袋7.9元,该批次老式果丹皮除抽检8袋以外,剩余均以零售方式售出,消费者已全部食用,故无法没收。 

当事人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属于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平乡县世纪花园社区立钊超市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因此免于处罚,因其食品已销售完毕,故无法没收。我局向平乡县世纪花园社区立钊超市下达了平市监不罚〔2022〕319号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结果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制度。

复查结果: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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